刘培峰律师受邀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房地产企业破产与府院协调机制专题研讨会”并在“房企重整”论坛作主题发言

2025年8月23日,“中国破产法论坛・房地产企业破产与府院协调机制专题研讨会”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成功召开。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重整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培峰律师受邀参加本次研讨会,并在本次研讨会的“房企重整”论坛中作主题发言。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平顶山破产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支持,聚焦房地产企业破产中的核心难题与府院协调机制优化,旨在为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高效办理、风险化解及“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实现提供理论支撑与实务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多地法院代表,知名高校破产法专家学者,多地律协代表、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以及多家金融机构、房企、中介机构代表等数百名理论及实务工作者参加本次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辉、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昶伟等嘉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担任开幕式主持人及会议核心环节统筹。



研讨会于8月23日全天举办,议程涵盖开幕式、两场大会主题演讲、五个平行分论坛研讨、开放式交流、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刘培峰律师受邀在“房企重整”分论坛做了题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整案件中施工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的处理”的主题发言。

在主题发言中,刘培峰律师以团队承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整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施工方预交保证金及利息的争议处理。从四方面深入拆解法律问题:明确保证金为“履约保证金”而非“质量保证金”;因保证金未特定化,施工方无取回权;履约保证金不属优先债权,应为普通债权;保证金产生于破产前且并非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不构成共益债务。基于上述法律分析,刘培峰律师进一步提出实操中的解决方案。其演讲获分论坛主持人、评议嘉宾及参会代表的高度认可。



作为长期深耕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领域的专家,刘培峰律师同时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法律咨询专家、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监事、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破产法专委会主任等职务,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企业重整与清算案件。此次参会分享,既是中伦文德破产业务团队实务经验的重要分享,也体现了中伦文德对房地产企业破产领域难点问题的持续关注与深度研究。

未来,中伦文德破产业务团队将继续秉持“扎实做事、合作共赢”的理念,依托在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领域的专业优势,持续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型集团公司、金融企业、上市公司风险化解的创新路径,为优化营商环境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