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刑事业务

业务介绍

刑事法律业务是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依托深厚的理论积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我们构建起“全链条服务+跨领域联动”的专业服务体系。

以两大核心平台为基石,我们搭建起贯穿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的立体化支撑体系。2017年设立的刑事法律研究院作为专业性研究机构,由高级合伙人许波律师担任院长,汇聚了一批兼具公、检、法司法机关从业经历与高校法学教学背景的核心成员。2025年8月设立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实务落地能力,与刑事法律研究院形成“研究-转化-实践”的闭环机制。我们同时聘请北京师范大学卢建平教授、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北京大学梁根林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时延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宏耀教授等法学界领军人物担任高级学术顾问,定期开展刑事法高端论坛与实务研讨,确保服务兼具司法实践洞察力与理论前沿性。

我们不仅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案件受害人提供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全流程专业法律服务,更聚焦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前置防控,尤其擅长处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复杂案件,同时依托律所18个专业委员会资源,可联动银行与金融、科技与知识产权、公司并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等专业律师团队,高效解决刑民交叉、刑行交叉、民行刑交叉等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累计服务客户涵盖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政府机构、广大民营企业及各类自然人,凭借专业能力赢得司法机关与客户的双重认可,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服务内容

  • 刑事专项法律服务

    针对复杂、特殊刑事需求,提供深度专业支持:

    重大案件专家论证:依托刑事法律研究院学术资源,组织法学专家对疑难案件出具论证意见,为辩护提供理论支撑;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解决合同诈骗与民事纠纷、知识产权侵权与刑事犯罪等交叉问题,明确法律路径;

    跨境刑事事务协作:依托律所香港机构及全球法律联盟(GLA)资源,协助处理涉港澳台及海外关联刑事事务,联动境外律所提供协同服务。

  •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聚焦企业“事前防控 - 事中应对 - 事后处置”全周期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

    常年刑事法律顾问: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刑事合规咨询,审查合同、业务流程中的刑事风险,定期出具风险提示报告;

    专项刑事风险排查:针对企业并购、融资、数据安全等专项业务,排查潜在刑事风险,出具防控方案;

    刑事合规培训:面向企业高管及员工开展刑事法律培训,结合典型案例解读职务侵占、商业贿赂、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高频风险,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涉案应急处置:企业或高管涉案后,第一时间介入协调司法机关,制定应急响应方案,降低案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 刑事辩护与代理服务

    覆盖刑事案件全流程,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定制辩护策略,核心服务包括:

    调查审查阶段:为当事人家属解答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帮助,协助当事人家属依法固定、提供证据,协助当事人家属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与侦查机关沟通案件细节,避免证据瑕疵;

    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梳理案件事实,撰写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书,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围绕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展开庭审辩护,涵盖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暴力犯罪等多种类型;

    申诉与再审阶段:针对生效判决的事实错误、法律适用偏差,代理申诉与再审申请,已成功推动多起重大案件改判;

    受害人代理:代理受害人参与侦查、起诉、审判全阶段,协助收集证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受害人财产与人身权益。

服务业绩

(一)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1.刘某危险驾驶案;
2.郑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起诉);
3.孙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适用缓刑并保留学业);
4.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罪(缓刑考验期内涉及新罪,经辩护适用缓刑)。
(二)证券类犯罪案件
1.谢涵斌案,操纵证券市场罪(侦查结算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
2.证监会督办案件天津某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冉某涉嫌内幕交易案(证券稽查阶段介入,经过有效代理案件未进入刑事程序);
3.公安部及证监会督办案件某上市公司原总经理、股东、董事邵某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案(审查批捕阶段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三)走私类犯罪案件
1.某公司业务主管罗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2.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案;
3.北京某公司业务主管张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四)知识产权类犯罪
1.江苏无锡邓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朱某侵犯著作权罪(法院阶段取得缓刑判决);
3.刘某涉嫌虚假注册商标罪(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缪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成功取保候审);
5.颜某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五)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
1.周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
2.吕某、李某集资诈骗、非法经营案;
3.赵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不起诉);
4.北京某央企被合同诈骗案(成功立案);
5.龙某某非法经营案(诈骗罪变更为非法经营罪);
(六)金融类犯罪案件
1.高XX票据诈骗案;
2.J某涉嫌集资诈骗案(无罪处理);
3.金某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处理);
4.北京某金融公司财务总监黄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5.浙江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股东庞某某骗取票据承兑罪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
(七)妨害司法类犯罪
1.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虚假诉讼案(成功立案);
2.北京丰台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案;
3.惠艳案,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4.北京通州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案(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
1.雷某猥亵案;
2.金某故意杀人案;
3.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
4.汤某某故意伤害案(得以释放,不予批捕);
5.吴某某非法侵入住宅(刑事拘留变更为治安处罚);
(九)涉黑涉恶类犯罪
1.陶某某涉恶案;
2.宁某某涉恶案;
3.云南“315涉黑反腐专案”;
4.江西省九江某市首例扫黑案;
5.云南省昆明市3.05涉黑专案;
(十)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
1.武某某招摇撞骗案;
2.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3.苏某某涉嫌帮信罪;
4.刘某某开设赌场案;
5.周某某涉嫌赌博罪(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十一)涉税类犯罪案件
1.贺某某虚开发票案;
2.李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机关撤诉);
3.郴州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机关撤案);
4.段某某巨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大幅度降低指控数额,获得缓刑);
5.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逃税罪案(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十二)侵犯财产类犯罪
1.关某诈骗案;
2.崔某某诈骗案;
3.张某某诈骗案;
4.符某合同诈骗案;
5.孙某涉嫌诈骗案;
(十三)职务犯罪案件
1.昆明某银行行长亿元诈骗案;
2.宣威市知名企业家孙某行贿案;
3.曲靖市某司法局局长周某受贿案;
4.郑X涉嫌贪污、受贿案(认定自首);
5.央视某频道总监郭某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案;
(十四)白领犯罪案件
1.某公司职工涉嫌刑事犯罪案;
2.北京某港股上市公司高管周某开设赌场罪案;
3.保定某大型民企非公行贿案(最终获得缓刑);
4.W某涉嫌串通投标案(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
5.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追究员工刘某职务侵占罪案;
(十五)其他类刑事案件
1.胡某某与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2.某某合伙企业与衢州**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3.许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4.傅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不起诉);
5.代理冯某刑事控告(成功立案并追回被骗款项);